重光開發案仲裁澎縣府勝訴 整體規劃媽祖文化園區
2021/10/05 18:13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遠東航空關係企業樺澎公司重光開發案,2019年10月25日經澎湖縣政府終止契約後,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請仲裁,於2021年1月29日獲仲裁結果,縣府依仲裁法第37條規定聲請司法裁定,經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強制執行。
仲裁結果經澎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樺澎公司應給付縣府1億6551萬餘元、前懲罰性違約金法定遲延利息14萬多元,另修復圍籬及會議委員交通費等賠償271萬多元等,同時原設定地上權應予塗銷,現存基地上興建工程項目移轉予澎湖縣政府,另仲裁費用由樺澎公司負擔98%。
另仲裁期間,重光案相關權利(地上權、地上物)因投資方樺澎公司債權人禾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經士林地方法院強制命令,將債權讓與春源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公司取得強制命令即向澎地院申請查封登記並聲請強制執行,請求拍賣重光案基地地上權及其地上物,為保全縣府權益,澎湖縣政府已於2021年6月15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澎地院將於10月19日進行第一審言詞辯論。
旅遊處表示,後續除積極辦理第三人異議之訴及強制執行以保全澎湖縣政府權益,重光開發案基地已將作為媽祖文化園區整體規劃使用。未來將納入第二期規劃,但是否拆除或原地重建規劃,仍有待進一步協商確定,民間希望保留興建紀念館、賣場及廁所等園區設施,但縣府高層希望直接夷平進行綠美化工程,雙方仍有認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