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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普發消費金現金2000元 10/30、31發放

嘉義市長黃敏惠說,10月30、31日發放消費金2000元現金。(資料照)

嘉義市長黃敏惠說,10月30、31日發放消費金2000元現金。(資料照)

2021/10/01 20:16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衝擊,行政院推出振興五倍券即將上路,嘉義市政府規劃普發給市民消費金2000元現金,市府公告發放時間為10月30日及31日,發放對象為110年8月24日(含)前設籍嘉義市民,8月24日(含)前出生的新生兒也可以領取!

市府說,發放時間為10月30日及31日,連續兩天上午8點30分至下午4點,請市民依通知單,前往各區消費金發放所領取;消費金領取通知單將於10月23日起由里長、里幹事送至市民戶籍地址。

若未能於10月30日及31日領取者,可於11月份每週五及週六上午9點至中午12點、下午2點至5點,至戶籍地所屬聯合里辦公處補領。

市府提醒,領取消費金,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領取,但皆須憑通知單及身分證正本辦理,受委託之代領人必須年滿20歲成年人;受託代領者須攜帶通知單、委託書、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未成年人(未滿20歲者)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應檢附通知單、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未成年人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三擇一)。

市府指出,為維護市民權益,如皆未能於上述時段親自或委託他人領取者,可至市府

東、西區公所及東、西區戶政事務所官方網站,下載轉帳申請表,並檢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台灣銀行或郵局等二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於11月5日至27日上班時間送交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東、西區戶政事務所申請轉帳領取,款項預計於12月20日後撥款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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