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工廠空污 台南提供5%罰款當獎勵金
南市訂定「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污檢舉及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檢舉,並提供5%罰款作為獎勵金。(資料照)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為維護空氣品質,鼓勵民眾一起來守護生活環境品質,台南市環保局今年訂定「台南市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檢舉及獎勵辦法」,提供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且裁處金額達10萬元以上罰鍰者,最多以實收罰鍰金額5%作為獎勵金。
環保局表示,過去檢舉工廠等固定污染源空污並沒有獎金,今年中擬定了新辦法,並於日前公布,藉此獎勵民眾檢舉固定污染源違法案件,並給予一定比例的罰鍰獎金。檢舉人必須具名檢舉,及提供可佐的照片、影片或其他證據資料,若裁罰確定,將提供罰鍰金額5%的獎勵金。
另外,為鼓勵吹哨者檢舉,提高獎金為10%,即檢舉人為現為或曾為被檢舉人的受僱人者,獎勵金核發比率得提高至實收罰鍰金額10%。
環保局表示,空污法管制對象包括鋼鐵冶煉業、水泥製造業、石油化工製造業、塑膠製造業、飼料製造業等,台南市操作許可證列管的工廠851家,如果工廠違反空污操作許可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