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湖口和興村雞舍強制拆除 范姓地主之子:將聲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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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美珠/竹縣報導〕新竹縣湖口鄉和興村某雞舍地主之一的范男轉租給莊男養雞,屢遭檢舉影響公共衛生,縣府今天(20日)執行強制拆除,附近居民不顧防疫紛紛圍觀。雞舍主莊男一度把車擋在入口處,試圖爭取延緩拆除長達1小時,但見拆除大隊已動用拖吊車才作罷。縣府提供范、莊1個小時移置現場雞隻和設備後,雞舍全部拆光。范男說,這是農地上做農用的老舊建物,沒想到竟成縣府在疫情期間施展鐵腕的舞台,他質疑是有人施壓,對於縣府的強制作為將聲請國賠。
范男說,真正的地主是他父親,被拆的雞舍早在1982年就存在,2009年曾因坍塌而修繕過。他為保雞舍,曾申請1976、1984及2001年的空照圖,並提出2003年的立面圖佐證老早就存在,但都不為縣府採信,至少4、5次行文解釋,也都未獲理會。
他說,根據2003年農發條例相關規定,雞舍就算拿不到建照,只要向農政單位申請容許使用即可,他來不及申請,縣府就排強拆,他不能理解,全縣那麼多違章,何以其雞舍會被「優先」插隊拆除?
他為了阻止今天的強制執行,曾訴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制止卻被駁,但法院是認為他應先向行政機關申訴,不是逕洽法院,以程序為由駁回,並非實質否定他的主張。
縣府工務處表示,依相關法令,在1984年10月15日公告「新竹縣區域計畫編定」之前就存在的建物,就算沒有建照使照都算合法建物,原則上這類建物不能修繕,只能依原來狀況使用。公告日之後出現的建物,則都必須有建照、使照才行。
引發爭議的雞舍是今年1月中由湖口鄉公所查報的違建,他們3月中函請違建人30日內補行申請執照或自行拆除。當事人卻始終沒有任何動作,在週邊民眾屢屢陳情、檢舉這個雞舍飄散臭味且造成環境污染下,他們才會決定強制拆除。
工務處表示,雞舍所在的土地是多人共同持分的,並非單一地主所有。整個構造物曾坍塌、修繕過,拆除前是鐵皮鋼架的構造,下方有部分是磚牆。
范男陳情書所附資料,和今天強執現場所出示的,都無法佐證這個雞舍是在前述公告日之前就存在的老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