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60公里以上 高公局公布5月國道前10名嚴重超速車號
2021/06/16 15:01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透過大數據分析,統計每月國道超速時段與路段,今年5月行駛國道交通資料中,有多達10名以上超速60公里以上的累犯;高公局表示,超速累犯駕駛應自我約束,相關資料都已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勤務安排,以取締違規超速車輛,此外,十次車禍九次快,不要因為個人短暫的刺激與快感,造成自身及其他無辜用路人的傷害,更可能導致好幾個家庭的破碎。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最高速限,處3000至6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處6000至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另外,若2輛以上汽車共同超速60公里以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3萬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呼籲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駛。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於高速公路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同時應維持良好精神狀態、注意車前狀況及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以保護自身及他人之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