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下令 明起餐飲業全面禁內用
2021/05/21 15:10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鑑於國內疫情升溫,為防治疫情再擴散,台中市府公告,自5月22日起至6月8日止,餐飲業禁止現場飲食,僅可實名實聯制外送、外帶。
台中市府公告實施場域如下: 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相類提供現場餐做之場所,違反本公告且拒絕改善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緩。
台中市有部份業者憂生意難做,但也有業者說,其實這兩天已愈來愈多消費者選擇外帶,走進店內用餐者明顯變少,只能想辦法拚外帶業績度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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