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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傳錦州街鵝肉店員工染疫? 女老闆等3人散布假消息被函送

劉姓婦人等3人散布錦州街鵝肉店染疫的不實訊息。(記者王冠仁翻攝)

劉姓婦人等3人散布錦州街鵝肉店染疫的不實訊息。(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1/05/16 21:58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在台北市經營服飾店的60歲劉姓婦人,日前聽聞來店消費的顧客說「錦州街鵝肉店有員工染疫」,她未經查證,就將消息告訴50歲賴姓女員工,賴再轉傳給54歲劉姓友人,訊息隨後散布到更多人的群組。不過,位在錦州街上的2家鵝肉店先後發現自己成為假消息的主角,氣得報警,警方清查後循線將劉等3人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台北市錦州街上有2家鵝肉店業者,他們近期先後向警方報案,聲稱在通訊軟體上,有網友瘋傳「錦州街鵝肉店內有員工染疫,請大家不要前往消費」,害他們兩家店的顧客接連退訂;店家四處探聽,這才發現始末,但他們店內其實沒有員工染疫,氣得報警。

警方抽絲剝繭,根據轉傳群組逐一清查,發現原來是在中山區經營服飾店的劉姓婦人,聽店內顧客說「錦州街鵝肉店有員工染疫」;她想起自家員工賴姓女子經常跟朋友去錦州街吃鵝肉,她於是趕緊告訴賴。賴接獲消息後,又轉傳給劉姓友人,導致假訊息先後散布到多個群組去。

據了解,劉等3人到案後,否認跟錦州街上的鵝肉店業者有過節,只是單純好心轉傳、想提醒友人注意自身安全。

不過,劉等3人未經查證就胡亂轉傳,造成社會恐慌,警方最後將他們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呼籲,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時,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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