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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付4億 台東縣政府成了「美麗灣渡假村」新主人

台東縣政府付出4億元,已經是美麗灣渡假村的新主人。(記者黃明堂攝)

台東縣政府付出4億元,已經是美麗灣渡假村的新主人。(記者黃明堂攝)

2021/05/13 15:5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政府經仲裁得以6.29億元買回美麗灣渡假村,日前已付出4億元,辦妥產權移轉,預計6月底前支付尾款,即可點交建物,成為美麗灣渡假村的主人。

美麗灣開發案延宕16年,建築物蓋好了,卻無法營運,去年透過仲裁,業者與縣府解約,縣府須支付6.29億買回建物。

縣府交觀處長余明勳表示,業者已經在4月6日將建物產權移轉給台東縣政府,縣府已於4月9日支付4億元,接下來,6月底將進行點交程序,縣府會付2.29億元。

余明勳說,待點交程序完成,正式取得建築物後,縣府會啟動程序,聽取專家學者、社區、民意等各方意見,採最大公約數來決定美麗灣建物未來利用方向。

在建物之外的海水浴場,原本就屬縣府所有,日前已招標進行修繕及增加設施,預計6月底前開放給民眾使用。

包括陳政宗、林參天等縣議員要求縣府公開仲裁內容,因為6.29億是縣民買單,民眾有權知道仲裁過程;余明勳說,縣府也想公開,但依仲裁規定,必須雙方都同意才能公開,但業者不同意,所以無法公開;不過,一旦監察院調查,仲裁內容可以提供給監委,屆時可能就被公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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