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府賠償美麗灣6.29億 民代質疑多議會首審卡關
2020/12/09 15:2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府經仲裁應支付6.29億元買美麗灣渡假村,這筆錢經編列追加預算,今天由縣議會審查。多數議員對於賠償金額有異議,提出擱置動議,但因在場出席議員法定人數不足,經清點人數後流會,明天再審。
縣議會今天審查縣府追加減預算,縣府交通及觀光發展處編列的建築、設備費,原預算為2千976萬元,追加為6億4千837萬元,多出來的部分就是要付給美麗灣公司。
縣府財經處長盧協昌說明,縣府對仲裁結果賠償業者早已開始準備,包括從縣府局處中,減少不必要開支,估算還差了1至2億元,會再處分一部分土地變賣補足差額,如果土地沒辦法處分或議會不通過,最後會貸款支付。
盧強調,縣府如不接受仲裁結果,要打官司的話,每個月光是支付6.29億本金的利息就達3000多萬元。
縣議員林參天質疑草率的編列預算,對台東縣民無法交代;黃治維認為縣府應該先和業者、法院確認整個賠償程序,確認理賠流程後,明年度再編預算把錢還給業者,這樣才合理;鄭崗山認為縣府到底有沒有舉債的空間?有沒有土地可賣?都應該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