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仲裁6.29億買美麗灣 籲東縣府訴訟爭取無條件移轉並拆建物
環團不接受6.29億買美麗灣仲裁結果,要縣府打訴訟爭取無條件移轉。(記者黃明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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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明堂、楊綿傑/綜合報導〕美麗灣仲裁結果出爐,台東縣府須花6.29億買回建物,環團聯合聲明對此結果感到痛心,6.29億已是天價,用這樣的巨額納稅錢買回一個違法在先、破壞地景的建築體,台東縣民何辜,要幫財團業者補洞?
包括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台灣環境保護保聯盟台東分會等團體今天下午發表聯合聲明,訴求仲裁資訊應公開、拆除美麗灣建築,復原已被傷害的自然沙灘與水下生態,將杉原海水浴場還給台東人。
聯合聲明指出,6.29億元鉅款來自國庫,此案仲裁過程若有造假或瑕疵,將嚴重損害全國納稅人權益。因此,仲裁判斷書內容,特別是美麗灣建築物價值鑑定的結果,應公開接受大眾審視,確認全案過程公正客觀,以及縣府與業者雙方沒有放水打假球嫌疑。
聯合聲明批評台東縣政府是違法破壞海灘的結構共犯,應扛起接下來最艱難的任務,立即展開方案評估與研究,拆除逐漸腐朽的違法建築,復原已被傷害的自然沙灘與水下生態,將杉原海水浴場還給台東人。
反反反行動聯盟指出,縣府今日的聲明中,說明了此鉅款是「買回」而非「賠償」,他無法接受此為縣府所指「公平合理的仲裁結果」,強烈要求公開仲裁資訊,確保沒有放水打假球嫌疑。縣政府應公開仲裁過程及所有資料,尤其是對美麗灣究責及鑑價文件,說清楚6.29億如何計算,確保納稅人對國庫財源使用的知情權。
環團呼籲饒慶鈴縣長,尊重仲裁庭並不等於乖乖挨打認賠,縣長應為人民看緊荷包,代表台東縣民提出訴訟,要求業者負起責任,無條件將財產移轉給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