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食品稽查抽驗 台南1件衛生指標菌不合格
2021/03/30 14:21
〔記者王姝琇/台南報導〕因應清明時節來臨,南市衛生局加強清明應景食品抽驗,檢驗結果78件符合規定,1件檢出衛生指標菌不符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正並依規定處辦中。
「清明」是農曆24節氣之一,也是祭祖掃墓重要的節日,針對民眾祭祀常備的三牲五果及潤餅等食材,南市衛生局提前於傳統市場、超市、賣場、餐飲業等場域抽驗潤餅皮、油麵、豆製品(豆干、豆干絲等)、豆芽菜、花生粉、素食製品及三牲等即食熟食產品,共79件。
檢驗項目包括動(植)物性成分、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殺菌劑、漂白劑、衛生指標菌、黃麴毒素等項目,結果於1家市場攤商抽驗販售「甘蔗雞」,初驗檢出衛生指標菌不符規定,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責令業者限期改正並依規定處辦中。
衛生局表示,衛生指標菌(即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數值如超過規定限量值,代表食品遭受微生物污染所致。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產製販售過程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安全及衛生。
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須看清產品標示資訊,並依產品標示之儲存條件保存,尤其麵製品不得添加防腐劑,祭祀供品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久,以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祭祀後之食品應充分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若食材已變質或腐敗切勿烹調,同時應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並澈底煮熟,以防食品中毒,清明佳節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