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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擊天外天劇場主建築非法夷平 員警還被當圍事

天外天劇場主建築遭非法夷平,記者拍攝時還被施工人員阻止。(記者何宗翰攝)

天外天劇場主建築遭非法夷平,記者拍攝時還被施工人員阻止。(記者何宗翰攝)

2021/02/20 14:38

〔記者何宗翰/台中報導〕過完農曆新年,台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遭拆除的命運並未改變,雖然仍未取得拆除執照,怪手仍於大年初六開工上班,目前已將主建築全部拆除完畢,剩下滿地的碎石殘礫,記者今天中午前往拍攝時,遭現場施工人員伸手擋相機阻止,稱既有巷道為私人土地禁止進入拍攝,並語帶威脅又熟練地請人報警處理,還稱已經驅趕過不少試圖拍攝的民眾。

「拆都拆了,已經成為事實。」施工人員表示,業主有特別交代不可以拍照,否則上傳網路造成不好的觀感,他會被扣薪水,並稱復興路四段138巷為私有土地,「站在路口拍可以,但走進來就是拍不行!」

轄區員警於5分鐘內趕抵現場,對於施工人員說法不以為然,認為138巷為既成道路,只要沒有進去工地就不違法,公共空間本來就可以拍照,不可以伸手阻擋,也不能抓人家相機;施工人員最後才說:「反正我有報警了,業主不要罰我錢就好。」

記者詢問員警,施工現場是否有申請拆除執照,員警口氣不佳的回應:「那跟你無關,要問市政府才知道。」

市府都發局表示,有關「天外天劇場」部分所有權人未向台中市政府申請拆除執照擅自拆除,經都發局1月8日、1月9日、1月19日、2月4日、2月5日、2月8日及2月9日等多次勒令停工,並依建築法第86條規定裁罰1萬元,但其仍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市府決定於2月9日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為台中市縣市合併後首件因擅自拆除移送法辦之案件。

都發局說明,依建築法第93條違法復工制止不從,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施工人員稱已經報警驅趕過不少試圖拍攝的民眾。(記者何宗翰攝)

施工人員稱已經報警驅趕過不少試圖拍攝的民眾。(記者何宗翰攝)

轄區員警接獲施工人員報案後馳赴現場。(記者何宗翰攝)

轄區員警接獲施工人員報案後馳赴現場。(記者何宗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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