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納保案件倍增 納保官由2人增至7人
2021/01/23 20:33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於2017底公告實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於2018年起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納保官),從2018、2019設置2位納保官、去年增至4名,今年更增至7位,而受理的案件也從2018年8件、2019年79件到去年的110件,成長速度甚快。
市府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說,2018、2019年的2位納保官都是設在總局,去年在蘆竹、中壢分局各增設1位納保官,今年則是增設楊梅、大溪納保官,另中壢納保官增至2位,桃園市總共有7位納保官,民眾可利用書面、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及網路等多元申辦方式,「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官網、「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都可查詢納保官的姓名及聯絡方式,專區內並有納保官工作成果及成功案例等相關資訊。
姚世昌說,為避免讓民眾有球員兼裁判感覺,納保官不會由稽徵科長擔任,大都由法務、服務等單位科長擔任,另民眾只要有任何地方稅務問題、疑慮,都可向納保官反映。
主任納保官曹淑桃也以去年捷運綠線施工,沿線住戶可減免房屋稅,最高打7折案件為例指出,由於是捷運工程局直接造冊,有的沿線民眾發現不在名冊內向納保官反映後,經地方稅務局、捷運工程局確認後就給予減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