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要買已綁定的市民卡 中市議員要求市府調查
2021/01/11 11:03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推動雙十公車市民限定,但是市議員羅廷瑋發現,台中地方社團有網友發文說要購買已經綁定好的市民卡,他質疑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到底有沒有稽查機制?否則非台中市民用別人的卡片一樣享有優惠,豈不是壞了市府的初衷!
法制局表示,非台中市民,卻使用市民獨享之雙十公車卡以逃避車資,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39條第2項之詐欺得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市議員羅廷瑋表示,他發現有台中地方社團的網友發文說要購買已經綁定好的市民卡,雖然下面其他網友留言都提醒可能觸法,但是若真的有人用別人的卡片搭乘公車,可有稽查機制?
羅廷瑋表示,市民綁定悠遊卡上面並無身份辨識的相片,而乘客上下車刷卡也是在那幾秒之間,最近有許多非台中市民打電話到服務處,說沒有公車優惠苦不堪言,這樣一看的確有需求才會被有心人士想利用,市府到底有沒有可以稽查的機制? 否則非台中市民用別人的卡片一樣享有優惠,豈不是壞了市府的初衷!
羅廷瑋表示,市府應儘速出面說明市民卡可能被盜用的預防方案,也要公開呼籲買賣市民卡有可能會觸法,以杜絕這種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