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重劃補償金發放首日湧人潮 泰山、新莊分2階段領取
2020/12/22 15:49
[記者周湘芸/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推動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1區涵蓋泰山及新莊區,即日起至25日於泰山區公所發放各項補償費及救濟金;29至31日則在新莊區公所。不少民眾今天一早便湧入公所等候,地政局派出40多名人力協助,維持流程順利。
地政局表示,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可領取的補償費類型眾多,首日有零星民眾出現文件不齊狀況,現場安排人力提前協助資料比對,讓遺漏資料的民眾可提前回家補件。
地政局指出,為加速推動重劃案,新北市政府除調高地上物拆遷補償計算評點,農業棚架與禽舍也納入補償範圍,去年10月起派員進行第1區全面查估,並於今年9月28日公告第1區地上物補償費清冊,趕在年底發放。
地政局提醒,第1區自動搬遷期限至2021年9月28日止,建物所有權人需於期限內將建築物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逾期者將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
另外,地政局也說,將針對指標性違章建築、位處重要施工路徑上,或於自動搬遷期間有建物增改建、改變原使用樣態、公共安全危險之虞或其他明顯延宕拆遷作業情形的拆遷戶列冊,若符合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將由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進場強制拆除,並收取代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