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狗園爆狗吃狗屢勸不聽 家畜所再開罰
2020/11/27 11:05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新港鄉某狗園之前爆發狗吃狗慘劇,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家畜所)於今年10月依動保法移送法辦,並派員督導致該場改善為止,然該場經家畜所多次派員查看,仍有飼養環境不佳、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未依法完成絕育與寵物登記等情事,再開罰8萬9000元
蔡姓場主之前遭民眾檢舉飼養不當,經家畜所稽查時承諾2個月內改善,惟時隔2日發生犬隻死亡並遭啃咬憾事,家畜所將蔡姓場主以違反動物保護法有關故意傷害動物致死之規定,已於10月函送法辦,期間家畜所持續派員現場督導,雖該場犬隻狀況尚屬健康,但該場飼養環境僅些微改善,並查有犬隻未依規定絕育導致生小狗與完成寵物登記等情事。
家畜所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未為寵物絕育可開罰5〜25萬,未完成寵物登記可開罰3000〜1.5萬元,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可再罰3〜15萬。另如飼養不當且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可開罰3000-1.5萬,本案狗場飼養環境清潔不佳,經要求改善亦未見明顯改善將開罰6000,總計將再開罰8萬000千元整。
家畜所強調,雖蔡姓場主聲稱將委推他人經營,但迄今並未明確,基於保護動物原則,家畜所將持續加強督導蔡姓場主改善,查有違法將持續開罰,未來也將持續輔導狗場合法化,以維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