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麻園頭溪疑出現放生行為 農業局依法調查
2020/04/07 12:12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有人於5日在台中市南屯區麻園頭溪放生土虱等魚類,遭民眾發現拍下影片,po上臉書社群「南屯大小事」;台中市農業局表示,將依法進行調查,如查證屬實,將依《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表示,春天是萬物復甦的季節,也是很多動物繁殖後代的時候,春夏之際,常有許多宗教或慈善團體放生,放生行為常被視為一種美德或公德,卻可能造成生態浩劫。
農業局強調,市府於2012年10月22日即公告《台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規定民眾要放生應擬具放生計畫,並於預定辦理日前15天向農業局申請許可,任何未經申請許可的放生行為都可依條例開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若再違反《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或《漁業法》相關規定者,再各依法處罰,若造成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更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指出,有效管理放生行為,可維護生態多樣性,不當放生可能破壞生態環境,生態保育必須靠大家一起守護,呼籲民眾放生前應審慎,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