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200萬!NCC邀集媒體,籲傳遞正確防疫資訊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各種疫情訊息如雨後春筍冒出,但真假難辨常誤導國人,NCC呼籲廣電媒體報導肺炎疫情時候,遵守媒體自律原則。(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各種疫情訊息如雨後春筍冒出,但真假難辨常誤導國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邀集各廣電公(協、學)會代表、無線電視台討論防疫宣導,呼籲廣電媒體對於肺炎疫情相關報導,如發現有傳播不實訊息,涉及違反事實查證,最高恐可開罰200萬。
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於會中強調,防疫工作攸關全民福祉,需要政府與民間共同協力,以發揮最大成效。呼籲各電視台於報導或評論相關新聞時,應遵守政府法令規定,並發揮媒體自律精神,善盡媒體社會責任,尤其針對引用的消息來源,務必妥善查證,以避免傳送錯誤訊息,造成社會恐慌。
NCC指出,出席會議的廣電業者齊聲回應,會全力配合政府的防疫宣導
需要播送訊息。另外,業者也從新聞傳播專業角度及媒體實務運作流程,就防疫訊息的插播文字內容提出建議,以符合民眾的收視需求,提升整體防疫宣導效果,相關建議都將提供疫情指揮中心參考。
NCC也轉述此次出席會議的廣播公、協會代表意見,表示廣播機動性高,傳遞速度快,且較不受訊息字數限制,廣播主持人也可以進行口播宣導,後續政府如有徵用廣播電台播送防疫訊息的需要,也將會全力配合。
NCC說 ,確認我國出現首宗病例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請NCC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2條、廣播電視法第7條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6條相關規定,於1月22、28及30日分別發函無線電視所有頻道及衛星電視新聞頻道配合於指定期間,每小時至少2次以插播式字幕播送重要防疫訊息,以提供民眾瞭解掌握最新疫情發展及政府相關防疫措施,目前為止業者均有全力配合。
NCC強調,廣電媒體負有傳遞正確資訊的責任,NCC除將視疫情發展啟動其他必要因應機制外,也將持續關注廣電媒體對於肺炎疫情相關報導。而依據現行規定,廣播電視報導、評論重大疫情事涉民眾知的權益,若廣電媒體涉有違反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即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將可裁罰20萬至200萬元。
NCC邀集媒體,籲傳遞正確防疫資訊。(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