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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單車遭拖吊 11月1日起領回要收費

    (環保局提供)11月1日起,領回廢棄自行車需收費。

    (環保局提供)11月1日起,領回廢棄自行車需收費。

    2019/10/25 18:42

    〔記者林家宇/台北報導〕廢棄單車隨意放置,不僅破壞市容還影響交通,處理上成本皆由市府承擔;北市環境保護局宣布,自11月1日起,若要領回遭拖吊保管的廢棄單車,也得繳交移置費100元及半日25元的保管費。

    環境清潔管理科長黃寬助指出,近年使用自行車代步的民眾越來越多,廢棄車輛也隨之增加,依照現行做法,在評估車輛毀損至不堪使用的情況下,會張貼公告要求車主7日內處置,時限未處理便逕行拖吊。據統計,去年拖吊廢棄單車逾1.5萬台,領回77台;今年1至9月拖吊逾1萬台,領回76台。

    黃寬助表示,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11月1日起,欲領車者將收取移置費100元,保管費半日25元(累進)的費用,適用對象包括腳踏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三輪以上慢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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