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第2波懲處拍板 司機尤振仲1大過、2小過最重
台鐵普悠瑪去年10月21日往台東方向列車,於蘇澳新馬車站發生翻覆意外,共造成18死210傷。(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10月21日普悠瑪列車經過宜蘭時發生翻車事故,造成18死、210傷,交通部今年7月加重3名台鐵前局長的懲處,台鐵局第2波行政懲處也在本月拍板,以司機尤振仲1大過、2小過為最重;運務處長懲處也從1申誡,加重至2申誡。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普悠瑪翻覆事故第2波行政懲處名單,共核定12人,包括前電務處長記過2次並調離主管職,現任電務處處長記申誡2次。而前綜合調度所長、現任副業營運中心總經理申誡1次等。台北機務段工務員、技術助理等記申誡1到2次不等。
駕駛員尤振仲處1大過、2小過,並廢除鐵路列車駕駛執照。台鐵局解釋,重懲原因為進入新馬車站彎道未減速、隔離ATP後未照ATP管理要點採取相應措施,另外發生前的故障處理,違反出庫檢查程序。
而第1波懲處被記申誡1次的運務處處長,現也加重記申誡2次,原因為運務處也肩負督導責任。而最終結果仍須由台鐵局局長張正源核定,台鐵局僅表示,依法不得公開內容。
立委黃國昌今日也爆料,普悠瑪相關維修缺失懸而未決,怒批台鐵高層根本「草菅人命」,今日將同相關單位官員至現場勘查普悠瑪行駛情形,核對維修保養相關紀錄。
交通部今日拍板普悠瑪案第2波行政懲處結果,司機尤振仲以1大過2小過為最重。(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