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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普悠瑪行政懲處出爐 增加2主管、8員工 3前局長均加重

去年10月21日發生的普悠瑪事故,行政懲處的範圍擴大,3位前台鐵局長的懲處也加重。(資料照)

去年10月21日發生的普悠瑪事故,行政懲處的範圍擴大,3位前台鐵局長的懲處也加重。(資料照)

2019/04/16 22:58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針對普悠瑪事故,相關人員疏失啟動事故責任調查進行行政懲處,該案今(16)日正式報行政院,前局長范植谷從1小過加重為記1大過2小過、周永暉從1小過加重為記2小過、鹿潔身從1大過加重為1大過1小過。另外,新增督導主管及第一線人員共10人納入懲處,包含前電務處長黃運傑、陳三旗,七堵機務段司機員陳立訓、出事列車司機員尤振仲,台北機務段檢查員及工務員共6人。

普悠瑪翻車事故後,交通部、台鐵局去年分別召開考績會、考成會後,共有20人受懲處,包含3位前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副局工程司;機務處長、副處長、正工程司、科長;高雄機廠廠長;七堵機務段段長、副段長、兩名主任;台北機務段段長、副段長、主任;運務處長、綜合調度所所長等,總計4大過、12小過、11申誡,並有3人遭調職。但罹難者家屬、多位立法委員,都對交通部提出的20人懲處名單不滿意,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年2月要求交通部、鐵道局、台鐵局再啟動「事故責任調查」,朝普悠瑪採購與驗收ATP沒連缐、ATP遠端監視系統功能不彰兩方向,對於監督人員進行懲處。

交通部最新懲處案,范植谷加重懲處理由包含,任內對136輛普悠瑪列車採購、驗收、測試到投入營運,但未能督導台鐵重視及採取具體作為,進而發生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導致安全防護關鍵功能不彰,影響行車安全;民國98年4月採購建置並於99年5月完成的ATP遠端監控系統,無法有效進行安全防護等情事,局長需付督導不周之責。周永暉則因任內對16輛普悠瑪列車採購及驗收測試至營運階段,未能確實督導,導致安全防護關鍵功能不彰,影響行車安全。鹿潔身則是對普悠瑪列車主風泵異常狀況,未督導所屬積極處置與查明根本原因,影響行車安全。另外,三位局長皆要對任內未能建立完善人員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單位橫向整合的組織安全文化負責。

擴大懲處方面,黃運傑擔任處長期間,建置ATP遠端監視系統,但無法發揮預期安全防護功能,有業務督導不周疏失記2小過。陳三旗擔任處長期間,未能有效改善ATP遠端監視系統,長期存在非必要告警訊號過多情況,缺乏有效列管追蹤機制,記申誡2次。

司機員陳立訓列車行駛期間主風泵異常停機,事後動力交接簿卻未填報記申誡2次。司機員尤振仲因隔離ATP後未依ATP管理要點因應、進入新馬彎道未依規定減速導致列車翻覆重大事故、主風泵故障未即時處理等緣由,記大過1次。台北機務段檢查員、工務員共6人,因未及時判斷故障加以排除異常,僅建議重置復位,未找出故障原因,分別記申誡1到2次。

交通部表示,部長沒有再退案,今已簽報行政院,相關懲處內容還需待行政院核定;另外,這僅是行政懲處,相關人員疏失還將面臨司法及運安會調查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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