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長榮刻意保留運能 全國航空業總工會要求民航局調查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6月20日發動罷工,截止目前為止,長榮航空已取消逾800班次,影響旅客逾20萬人次,全國航空業總工會秘書林芸說,有了解到桃空職工罷工後,疑似有部分組員待命卻沒有航班可以飛,懷疑長榮航空有刻意保留運能,企圖擴大罷工影響範圍狀況;因此,今天下午2點到交通部民航局陳情,要求民航局應介入調查,並於未來航權分配時,審慎審查長榮航空營運與應變能力是否足夠,以符合特許立法目的,維護主管機關之公信力。
長榮航空:不實指控
對於刻意保留運能的質疑,長榮航空說,這是不實指控,罷工後若有空服員可執勤,都會盡量派飛,像之前還有增班泰國等,不會刻意保留運能。民航局則說,有關旅客權益方面,宣布罷工後隨即要求長榮航空必須妥善維護旅客權益,民航局也會持續追蹤長榮航空是否落實處理。至於航權分配有嚴謹的法律規範,民航局會依規定處理。
全國航空業總工會說,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日前已清楚定調,罷工非屬不可抗力的天災事變,基於長榮航空與旅客間的運送契約,長榮航空自應盡合理賠償義務。另外,依據「民用航空器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規定,民航局應協助調處旅客與航空公司間運送糾紛;全國航空業總工會除了呼籲長榮航空公司,勿再持續拖延、規避及誤導應負契約賠償責任,也請民航局重視廣大旅客的損失,更加積極協助旅客向長榮航空求償。
全國航空業總工會另外質疑,罷工後,長榮航空於人力調度與營運維持上,是否已盡最大努力?有無刻意有所保留,企圖擴大罷工影響範圍,營造旅客與罷工勞工間之對立狀況,要求民航局應主動介入調查。
全國航空業總工會指出,航空業為特許行業,並非企業有意願即可進入市場,仍須經主管機關核准及分配國際航權;依據「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第6條規定,民航局初審業者申請營運案時,應評估業者對於國家政策及公共利益配合,及業者對相關獲配容量班次的營運執行情形。
全國航空業總工會說,長榮航空握有特許航權,然而在處理勞資爭議上,反而選擇強硬手段,且在旅客疏運上亦有所保留,濫用獲配航權與容量班次,罔顧消費者旅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