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訂宜居建築設施設置辦法 鼓勵增設垂直綠化及鄰里空間
市府發布「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鼓勵增設垂直綠化及鄰里空間。(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形塑綠意優質居住環境,透過提供免計算容積樓地板或建築物高度等獎勵措施,鼓勵開發商及建築師設計綠建築設施,都發局今(12)日表示,將綠化植栽引入市民居家空間,進一步推動市區景觀改造。
都發局表示,參考新加坡花園城市的概念,訂定鼓勵宜居建築設施設置及回饋辦法,政策引導設置「垂直綠化」及「垂直鄰里空間」建築設施,包含以立體綠化、跳島概念設計的垂直綠化設施、雙層遮陽牆體及植生牆體。
都發局指出,可增加建築物整體造型或提供遮陽節能效果的造形遮陽牆板,以及可供住戶集會、休閒、綠化及交誼等複層式露台也列入獎勵的範圍,市府積極推動新建築法令,讓台中建築規劃水準接軌國際。
都發局又說,已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提供免計算容積樓地板或建築物高度等獎勵措施,起造人並需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繳納回饋金,其中6成提供後續建築社區管理維護,4成則做為宜居建築研究發展、特色景觀綠能發展補助等費用。
都發局指出,推動宜居建築相關地方特色建築法令,初步獲得中央核備,期盼建立新的綠建築基準,同時增進立體綠化品質,減少都市熱島效應,形塑綠意優質居住環境,進一步帶動台中都市景觀邁向國際城市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