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等保育類未除名 台北市動保處:等農委會公告

北市動保處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正仍在預告階段,需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正式公告後才生效。(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日前接獲民眾在中山區非法飼養一隻台灣獼猴幼猴,由於先前有台灣獼猴、白鼻心等8種保育類野生動物自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除名的訊息,不少民眾認為台灣獼猴已不是保育類野生動物。動保處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修正仍在預告階段,需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正式公告後才生效。
台北市動保處表示,民眾飼養、獵捕、宰殺、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重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1至5萬元以下罰鍰。動保處提醒,就算未來農委會正式公告灣獼猴降等為一般類,若民眾未向地方政府申請許可獵捕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6至30萬罰鍰。
動保處呼籲,民眾盡量別私自餵養猴子,密集接觸恐增加感染人畜共通傳染病如疱疹B病毒及結核菌風險,在野外遇到猴群要保持,「不干擾、不餵食、不接觸」的三不守則,才能保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