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釀18死 法院裁定尤姓司機50萬交保
2018/10/23 05:32
首次上稿 05:32
更新時間 06:5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台鐵6432次的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導致18人罹難。尤姓司機員昨日上午11點至地檢署偵訊,檢方晚間10點40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凌晨1點召開羈押庭,於今晨5點20分裁定50萬元交保候傳。今天清晨6點30分,尤姓司機步出宜蘭地方法院,現場記者詢問他身體狀況是否還好,他點頭稱是,但對於是否有關閉ATP自動煞車系統等有關案情部分,他則未回應,隨即搭車離去。
宜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說,罪名被告沒有全部承認,但是對於重要的構成要件,檢方有與被告相互勾稽,這部分加上卷內其他事件,才會認為犯罪嫌疑重大。
江貞諭說,檢方對於車內、行車、相關的機械操作、卷內事證加上車速佐證,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實際上客觀的事證與供述有些出入,才會認為有串證之虞。
法院凌晨1點召開羈押庭,但開庭前,被告的兒子請的律師,突然到法警室,希望法警轉達被告,委任他擔任律師,但遭尤姓司機拒絕,法院請法扶律師,參與聲押庭。
直至凌晨1點43分,尤男的兒子請來的律師,再度拿著家屬提供的委任狀到法院,希望能參與羈押庭,為被告辯護,1點56分在尤男同意下,律師成功進到羈押庭。
法官經4個多小時的開庭,約5點20分,裁定尤姓司機50萬元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