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提案:解散有問題的遴委會 重啟校長遴選

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提議,應組專案小組釐清法律問題,並解散有問題的遴選委員會,後續更要確認校長候選人沒有不法情事,盡速進行校長重新遴選。(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台灣大學因校長遴選爭議,今天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下午進行修正提案討論,其中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提議,應組專案小組釐清法律問題,並解散有問題的遴選委員會,後續更要確認校長候選人沒有不法情事,盡速進行校長重新遴選。台大臨時校務會議針對鄭秀玲提案,進行投票表決,最後贊成46票,反對74票,空白4票,該提案未通過。
台大遴選出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為下任新校長,卻爆發其資訊揭露、利益迴避、違法兼職、學術倫理等多種爭議,教育部4月27日駁回該人事案,要求台大重啟遴選,台大今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原由校方提案針對校長遴選、大學自治範圍等凝聚共識,但校務會議代表有各自不同意見,進行提案修正。
如台大教授鄭秀玲便提案進行修訂,她認為,校內有很多的法律專家,學校應該針對這次事件籌組專案小組,並以全體師生福祉為目標,討論學校接下來採取的行動;另也認為這次校長遴選委員會有部分遴選委員有不當行為,應考慮重新改組;並認為,教育部認定管中閔有100多天違法兼職,未來重啟遴選,應重新確認候選人不能有違法情事。
但有教授提反對意見,動科系系主任丁詩同認為,台大根據教育部的遴選辦法,所有程序都合法,結果教育部違法籌組跨部會調查,中間卻沒有金管會,質疑教育部沒有明確告訴台大違反哪些法條,是不明確的指控,認為不能退讓,不能重新遴選。
鄭秀玲則認為,管中閔的爭議要其自己出來打官司,他明明有100多天違法,為何自己不出來說,認為台大沒有辦法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台灣納稅人也沒必要幫他,認為台大是台大,管老師是管老師。

台灣大學臨時校務會議中討論校長遴選爭議,由教授提案,要求組專案小組研議法律問題,並須解散遴選委員會,重新改組,更應確認候選人沒有不法情事,盡速進行校長重新遴選。(記者吳柏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