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改登記制 傳播學者:配套措施要完整
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右)。(資料照,記者陳炳宏攝)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為因應數位匯流並鼓勵創新,行政院今拍板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提的「電信管理法草案」,將電信業的管制模式從現行的許可制改為登記制,並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傳播學者表示,改革的出發點都是正面的,但仍要接納多方意見並提出具體的配套措施。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認同「電信管理法」將有助台灣的電信自由化,但是在自由化的過程中,如何兼顧不同使用族群間的平等及數位人權,都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賴祥蔚舉例,目前採特許制與登記制兩種管制方式進行,其中特許制又要負擔更多的義務,例如普及偏鄉網路就是特許制的附加義務。未來全面改成登記制之後,或許都會區的影響不大,但是偏鄉的網路建設會不會因此受到影響,仍需觀察。
目前立法院尚未針對「電信管理法草案」進行審查。賴祥蔚呼籲,未來審查的過過程中,應聆聽不同立場學者的意見、拿出更多數據佐證說服社會大眾,以及針對可以預見的問題,提出配套措施,才能落實修法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