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市府2連敗 大巨蛋工期再展延922天
遠雄提出大巨蛋工期展延後,已獲准展延922天。(記者黃建豪攝)
〔記者黃建豪/台北報導〕一拖再拖的台北大巨蛋,工期在今年10月就要到期,遠雄公司則以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工法調整為由,提出工期展延1452天。仲裁結果出爐後,遠雄獲得922天展延期,這也是柯市府在大巨蛋案仲裁案上第二次敗給遠雄。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遠雄公司此次所提出之工期展延事由可分為「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大型室內體育館球場高程降低」及「增設地下161KV變電站」等三部分,共請求工期展延1452天。上述事由經仲裁判斷認為係屬市府於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當中始提出之要求,所增加之工作內容確使遠雄無法依合約所約定的在取得建造執照後3年內完成大巨蛋體育園區之興建工程並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同意展延工期922天。
劉奕霆表示,這次仲裁結果與北市府於2015年5月20日因遠雄未按圖施工而勒令停工係屬二事。北市府仍呼籲遠雄積極向各主管機關提出都審、環評等各項審查申請,最後向主管機關完成變更建造執照,始得復工,履行本件合約。
而柯市府上一次仲裁失利,是不滿遠雄提出「展延許可年限(經營年限)」後,台灣營建仲裁協會仲裁可自2016年展延110天,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請求撤銷仲裁,但遭台北地院以台北市政府未具狀說明該仲裁單位如何不當為由,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