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作業準則公聽會 環團要求中南部也辦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環保署今繼續針對環評相關修法,《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修正草案召開公聽會,環團發言指出,環境現況調查不該改成兩年兩次的資料,應該要是半年內的資料,且使用政府公開資料沒有強制性也是問題,更要求環署答應到中南部舉辦公聽會。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說, 他們特別對附件內容有疑慮,質疑兩年兩次的現況調查資料根本不符合現況,時間應該要近半年,否則根本是環境舊資料呈現,無法看到開發案全貌。陳椒華也說,要求開發單位使用政府公開資料,部分資料包括河川、底泥、土壤等還是有不足,但因沒有強制力,開發單位只須說明理由。
陳椒華說,附件中在增量風險外,應該還要加入既有風險及流行病調查等,不然未來石化業開發,包括六輕、中油等以加一點加一點的規模切割以規避環評,難以達到實質審查目的,反而會使得審查時間拖長,怎麼可能會縮短審查時間。
而先前環保署針對「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6條、第37條、第38條之一及第12條附表一、第19條附表二修正草案,除在台北辦,也到台中高雄各辦一場,今環團進一步要求作業準則也應比照,因為中南部受影響較大。不過環保署則回應,是否到中南部辦理要再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