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勤500小時換10支嘉獎 警察嘆血汗
刑警超勤嚴重大嘆血汗。(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半年超勤500小時嘉獎10支,卻只換得一張紙,警察嘆血汗。歲末年初,警察單位核算獎懲,依規定員警超勤40小時才換一支嘉獎,傳出有偵查佐半年超勤500小時換10支嘉獎,口惠實不至,讓員警大嘆乾脆比照勞工,發給加班費才實際。
根據警察機關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各警察機關應確實依轄區治安狀況,規劃勤務、部署警力。員警經指派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或督導勤務者,給予超勤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
但在雲林縣卻傳出有偵查佐因公未補休亦未支領加班時數統計,半年超時服勤502小時,若依勞基法基本工資每小時126元計算,至少被積欠6萬3252元,還不算加班加成,若是以警察薪資核計,恐怕要加倍,如此以健康換來的的超勤時數卻用一張嘉獎令取代,對於升遷又無實質幫助,難怪有偵查佐苦嘆是血汗警察。
有資深偵查佐指出,刑警除了超勤還有深夜勤沒有加成,加上業務龐雜,還要積效比分,導致不少人拼命想要鑽內勤,報考刑警人數也年年減少,人力不足,超勤狀況愈嚴重,形同惡性循環,刑警不再炙手可熱。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雲林縣刑警編制114人,缺額17人,破案績效在各縣市仍名列前茅,至於警力不足是全國普遍問題,雲林非特例。
有偵查佐半年超勤500小時嘉獎10支,只有一張紙,警察嘆血汗。(記者廖淑玲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