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鍰 經濟弱勢可分期
2016/08/10 15:49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景氣不好,民眾不小心觸法遭罰鍰常無力一次付清,逾期未繳就得依法強制執行,財產可能不保,市府法制局10日表示,因為經濟狀況、天災事變等無法一次繳納罰鍰的民眾,已訂定分期付款相關規定,盼幫弱勢度過難關。
法制局長陳朝建說,法務部執行署執行過程中常發現經濟弱勢民眾,一次繳清罰鍰,可能對其生活造成甚大負担,曾發現獨居老人因為銀行存款遭分署查扣,致生活陷入困境,市府為此主動聯繫社會局提供食物及即時援助,並協助向分署提出暫緩執行。
他又說,未來將要求原處分機關在開立裁處書時,在相關公文告知申請分期繳納的條件及申請程序,民眾只要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若因故未如期繳納,也將協助將當初申請分期相關資料轉送分署。
法制局表示,希望透過不同管道之協助,幫助弱勢義務人能夠重新站起來,改善生活,並建立「人人都守法.遠離受裁罰」的守法觀念,並首創全國行政執行專責單位,負責案件的移送及與分署配合各項執行作為。
另為加強為民服務,市府都發局等18個機關推動「罰鍰多元管道繳納計畫」,行政罰鍰金額2萬元以下,民眾持機關開立的「行政罰鍰繳費單」,可選擇至附近的便利超商、行庫或自動櫃員機繳納罰鍰。
市議員邱素貞表示,由於全市增加近萬個繳費據點,省時、省力又方便,大大提昇民眾繳納罰鍰的便利性。此外,為提供民眾更多罰鍰繳納管道,她建議,開放信用卡繳納規費服務,降低攜帶現金失竊的疑慮,以及提昇為民服務品質,解決當前民眾因工作繁忙而無法親赴相關機關繳費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