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租金補貼 放寬商用建築申請
北市租金補貼,放寬商用建築申請。(資料照,記者曾健銘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配合內政部辦理105年度「住宅補貼」,將於7月21日開辦,受理申請至8月31日止。而除了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之家庭或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可各加碼1千元,加碼補貼後最高可補貼至7千元外,內政部於4月修改租金補貼規定,該建物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且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建築物,可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得認定該建築物為住宅使用即可獲得補貼。
都發局表示,今年租金補貼共開放9200戶、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17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38戶,租金補貼依據申請家戶所得條件發放每月3千元至5千元補貼款;此外,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之家庭或具低收入戶身分者可各加碼1,000元,加碼補貼後最高可補貼至7,000元,期減輕市民租屋負擔。
都發局補充說明,住宅補貼放寬承租建物登記資料主要用途為「宿舍」,以及非位於工業區之建築物,其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或「零售業」,且依房屋稅單得認定該建築物為住宅使用者,亦納入租金補貼的範圍。本次修法放寬後,將可減輕該等弱勢家庭的居住負擔。
都發局指出,今年租金補貼申請條件除需年滿20歲、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外,對於申請人之所得及財產仍有一定限制,設籍於台北市之租金補貼申請人家庭年所得須低於126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低於5萬3,067元,另外申請家戶平均每人動產(存款、股票等)額度需低於15萬元、非住宅不動產(土地、商辦等)現值總額需低於8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