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給付、保價收購並行 農糧署宣導稻作新制
2016/06/07 11:07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農糧署2期稻作開始試辦稻作直接給付新制,與保價收購並行,今起下鄉說明會,強調稻農可自由選擇,權益不受影響。
農糧署副分署長黃怡仁指出,105年2期作在南市柳營區、桃園市楊梅區、新竹縣新埔鎮、台中市龍井區、彰化縣福興鄉、嘉義縣朴子市試辦稻作直接給付新制,主要為提昇國內稻米品質及競爭力,與現行公糧保價收購政策雙軌並行,提供農民多1個不繳交、改領取公糧每公頃1萬元直接給付的選擇。
今日下午,在柳營區農會將舉辦1場試辦補助說明會,農糧署南區分署指出,105年2期作稻作直接給付申報資格為實際耕作之農戶,戶籍及農地均位於同1處試辦區內,且土地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並於102~104年任一年度第2期作申報種稻有案者,即可於6月16日起至8月31日到當地公所或農會,辦理變更申報稻作直接給付。經查核確實於105年第2期作種稻且非以宿根或落粒方式栽培(再生稻)者,即可領取每公頃1萬元,土地已簽訂契約出租或耕作協議書者,由實際耕作者領取給付。
此外,試辦區內102~104年間任1年度第2期作參加契作集團產區經營主體契作收購有案,且土地原即符合公糧稻穀繳售資格者,也是試辦直接給付新制的對象,且稻穀由營運主體契作加價收購,更可確保收益。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台南地區105年2期率先試辦的柳營地區,多數稻農配合政策參加產銷契作集團產區。
南區分署強調,直接給付新制並非取消公糧收購制度,試辦區域僅6處,面積及產量佔全國比例不大,不會衝擊稻穀價格,農友不要聽信不實耳語,急於出售稻穀而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