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恐龍哥拍片道歉! 原來從小就想當恐龍
萬安演習跑上高雄街頭的恐龍昨日特地拍了一部道歉影片,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並為自己的不良示範致歉。(圖擷自「萬安恐龍哥」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在4月21日高雄萬安演習時,曾出現一隻「恐龍」在淨空的大街上趴趴走,隨後則被警察以「民防法」開罰。而這隻恐龍昨日則特地拍了一部道歉影片,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直說自己從小就想當恐龍,最後還「土下座」為自己的不良示範道歉。
原來隨著恐龍在萬安演習逛街的影片廣為流傳後,便出現了「萬安恐龍哥」的臉書粉絲專頁,由裝扮者一手打理並上傳了一段影片。當中可以看到恐龍在公園裡大玩單槓、搖搖馬,和孩童們追逐嬉戲玩得不亦樂乎,並對自己的行為娓娓道來。
恐龍首先澄清的是,自己是「自首」而非被警察誘捕,似乎對於這件事相當在意。而至於他為什麼要扮成恐龍,要回溯到國小作文寫「我的志願」時,裝扮者就寫他的志願是當一隻恐龍,老師看到後罵了他一頓,卻依舊阻止不了他的野心。
恐龍接著詼諧地說,在萬安演習那天,他看到很多阿公阿婆在路上走,當時他看到一個老太太站在路口,想要日行一善扶對方過馬路,卻沒想到阿婆看到他跑得飛快。就在他喪氣走回騎樓時被鄉民偷拍,因此才被警察注意。
影片中更KUSO表現出恐龍被馴服的過程,還開玩笑地抱怨「又沒說恐龍不能上街」。恐龍也透露在做筆錄時,警察說他是「開國以來第一個在萬安演習穿恐龍裝跑出來的人」。而恐龍對於自己的不良示範感到非常抱歉,並用土下座嚴肅致歉,也提醒別人不要隨意模仿,否則就會被罰3萬到15萬元。
南部萬安時高雄街頭出現「恐龍」趴趴走,警方指該男已違反「民防法」,最高可罰15萬元。(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恐龍對於自己向大眾造成不良示範感到非常抱歉。(圖擷自「萬安恐龍哥」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