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起禁用「不完全氫化油」違者最高罰300萬
2016/04/22 17: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維護國人健康,衛生福利部今(22日)發布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不完全氫化油」(或稱部分氫化油,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PHOs)是植物油經過氫化過程,雖更耐高溫、穩定性增加,保存期限延長,但加工過程會產生對人體健康有害的人工反式脂肪。
「人工反式脂肪」常見於酥炸與糕點、餅乾類食物,研究證實會提高心血管疾病風險,並與不孕、失智、乳癌、糖尿病有關,對人體健康形成威脅。
食藥署也舉國外研究調查,證實減少攝取人工反式脂肪酸,有助於降低冠狀動脈疾病之風險。美國去年6月起正式禁用不完全氫化油,並給予業者3年緩衝時間改善。台灣也將跟進。
衛福部公告,新政策實施後,若有業者違反規定,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