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光環境」 有人憂太絢爛奪目
〔記者黃美珠/新竹報導〕新竹縣縣治區沿著光明6路約1公里長,去年配合國際客家嘉年華活動,中央分隔島等地的行道樹被披掛上許多一閃一閃的LED燈泡,入夜後雖平添夜景幾分繽紛,但也被鄉親抱怨開車時造成炫光,影響用路安全,猶如路口的LED廣告看板般,儼然也是另1種光害,對一再標榜節能減碳的縣府更是諷刺。
縣府工務處表示,這些被稱為「光環境」的夜間燈光裝置藝術原佈設範圍除府前廣場,另以光明6路、縣政9路口,到喜來登大飯店前,長約1公里沒錯,但已在3月中拆掉,只剩府前廣場、與中山高竹北交流道高架橋下兩側槽化島區,頂多100公尺範圍,讓用路人「目眩」的問題也大幅改善。
該處表示,保留的用意是因為這些燈具仍堪用,且為呈現新竹縣首善之區迎賓的入口意象;未來只要燈具自然老化就會拆除,並非永久性的裝置,對樹木的傷害應該不致於太嚴重。
樹醫師李碧峰說,從植物的生理學看,紅、黃光敏色素會刺激其生長,藍、綠光敏色素則協助新陳代謝。
植物開花依其各自所需的日照長、中、短有不同的時間,這些夜間裝置,讓植物在白天正常日照外,入夜後額外再接受光照,雖然迄今沒有科學的記錄和追蹤了解這些夜間額外光照的影響及其程度。
但就如1、20年前,農民經常抱怨稻田旁只要一裝了路燈,稻子就會不結穗,因此紛紛陳情要求遷移走路燈的問題一樣,他相信多少有影響,值得有關單位注意。
李碧峰也說,這些夜間的燈光佈置,設計得好,確實也平添城市美景。只是國內城市景觀設計觀念還有待提昇,很多施工者為了裝設燈具而裝設,施工中反而造成植物的損害。而樹木也會長大,他建議纏繞在樹幹上的電線,最好以1年為期固定鬆綁1次,否則會造成植物被纏勒的危險。
他也建議,城市景觀的營造,除了要注重夜間的光影變化,白天的視覺美也應該被考量。例如整體樹型的修整、燈具的擺放等,都應該納入規劃中,讓城市的白天和夜晚一樣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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