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挖近6千次 明年起省道每年僅7個月能挖路
公路總局宣布,省道明年起僅7個月可挖路。(公路總局提供)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一年挖近6千多次,不准隨便亂挖了。去年全台省道約5000公里,因不同單位管線施工就挖了近6000次,民眾抱怨影響行車,公路總局宣布,明年元旦起全年逢1、2、10、11、12月禁挖馬路,鋪好柏油若3年內重挖,也將以每平方公尺多210元(1年內)、140元(2年內)、70元(3年內)加成收費,希望還用路人順暢省道。
公路總局養路組表示,現行規定春節、國慶前後及選舉期間禁挖省道公路,1年幾乎12個月都可挖導致公務單位及私人公司缺乏橫向聯繫競相挖路,去年共挖了近6000次,逾5000次是自來水、台電及電信單位,今年1到10月也挖了4100多次。
公路總局,明年元旦起,省道每年僅7個月准開挖,其餘5個月將限制挖路,上一個單位開挖後若一年內就要重新挖路施工,每平方公尺由一般收費530加為740,2年內則為670,3年內則為600元。
公路總局也規定,實施禁挖限制月份期間,仍將兼顧民眾需求,如民生需求之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污水等支配線路新銜接工程或管線毀損之緊急搶修工程經個案申請核准,可以免受禁挖限制提出挖掘申請及施工,避免造成民眾生活不便。
公路總局表示,若有施工單位違規未申報擅挖,不管是不是核准項目或時間,依照公路法,首次擅挖將罰3萬,第2次起就罰15萬。
公路總局宣布,省道明年起僅7個月可挖路。(公路總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