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牌專案 逮125名逃繳過路費國道慣犯
國道全面計程收費,初期一個月有25萬件故意汙損或未掛車牌A過路費的案件,經國道警察與高公局合作,利用收費門架追蹤,1年以來已經逮到125名慣犯。(高公局提供)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高公局統計,國道計程公費上路後,因車牌塗污、折曲、遮蔽及未懸掛等案件導致無法追繳通行費,每月約25萬件。高公局協同公路總局、公警局聯合執行淨牌專案,並加強各項稽查作業後,現況每月案件數已降至3萬件,並利用ETC追蹤這些故意逃繳過路費的特徵,以電子門架軌跡追蹤出入國道的時間與路徑,一年來已經抓了125人並開出未懸掛車牌罰單(可罰3600元到1萬800元罰鍰)。
高公局說明表示,針對車牌塗污及折曲部分,將移請監理單位通知車主辦理車輛臨時檢驗。另就未懸掛車牌部分,已將相關資料提供公警局進行加強攔查。後續高公局仍持續與其他單位加強合作,以確保國庫收入,並呼籲用路人遵守相關法規。
高公局也針對立委批評計程收費上路國庫一年短收10億回應表示,為實施國道計程收費政策,故搭配提供20公里優惠里程費率方案及橫向國道暫不收費,經統計103年通行費收入為212.5億元,雖較人工計次收費時期減少約5.5億元,但仍高於原先預估收入185~195億元。另就收費營運成本(不含土地房舍成本)而言,計次人工收費平均每年約10億元,若以人工辦理計程收費,並於匝道出入口設置收費站,則預估每年需30億元以上營運成本,遠比實施電子收費給付之委辦服務費為高。
高公局強調,為使民眾熟悉及適應計程收費之新制度,在計程費率方案中搭配每日優惠20公里及橫向國道暫不收費政策,經分析計次收費階段未付費車輛數占所有車輛數67%,而計程收費後,行駛國道未付費車輛數已減少為40%,計程收費制度相對過站收費更為公平。另因車輛已無需停車繳費,相對從台北至高雄單趟旅行時間平均可節省10分鐘,離峰更可節省20分鐘以上。經統計103年全年因實施計程收費所節省燃油約1,187萬公升,減少CO2排放約2.8萬公噸,整體節能減碳效益約24億元/年,對於整體社會之經濟效益,遠高於人工收費時期。
至於ETC欠費部分,經統計計程收費第一年(103年),因用路人通行國道未主動繳費以致欠費逾期未繳金額約1.5億元(約占總通行費收入之0.7%),高公局除以雙掛號通知,逾期未繳則開立違規舉發單,用路人亦陸續繳交,104年9月再統計103年之未繳通行費已降低為1.1億元(約占總通行費收入之0.5%),後續針對欠費達300元以上者將進行強制執行作業,請用路人主動查詢欠費並進行繳費。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經比較英國倫敦擁擠費及愛爾蘭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對於應繳之通行規費,未於短期內繳費者,將立即加收罰鍰,若逾一定期間以上仍未繳費時,除會有高額罰鍰外,並即進行強制執行追討欠費。相較之下我國追繳程序較為人性化,且欠費未繳率低於0.7%,遠低於愛爾蘭4%與英國2%,這些都應歸功於我國ETC高利用率、預付制設計及人民守法習性。
至於收費員轉置,截至104年10月26日止,完成安置人數已達760人(包括領取轉職補償金549人、已完成工作安置或就業中211人),佔需安置收費944人之80.5%,尚待媒合者中有89人從未參與工作媒合,有95人因個人對工作需求的考量,尚待繼續協助。
為提供收費員媒合工作機會,遠通公司在103年底於契約外提出「轉職補助作業計畫」,職缺適用範圍除遠通股東集團所有公司外,尚包括服務區2大經營廠商(新東陽及南仁湖公司)所有門市之職缺,另外亦包括全國各公務機關之各類正式約聘僱職缺,只要符合該補助計畫條件之收費員,獲錄取任用到職後,遠通公司即提供收入差額補助之保障。目前補助計畫經高公局再次協商遠通公司同意再延長適用期間至105年1月31日,目前已有54人因此媒合成功獲得工作及補助。
高公局表示,為消除收費員只能申請轉職補助一次之疑慮,經高公局要求遠通公司,同意該公司原提收費員轉職補助作業請領薪資差額部分,收費員於請領補助後六個月內離職者,如再次任職符合該計畫之職缺範圍時,得再申請一次補助。另為擴大適用職缺範圍,亦同意若收費員經由交通部持有一定比例股份之事業公司錄取並提出申請時,遠通公司會個案考量是否納入補助。高公局鼓勵收費員盡早把握機會爭取面試職缺,早日回歸生活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