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 最高1000萬元
台中市南區正義街一帶有許多屋齡超過40年老舊公寓,亟需增設電梯造福銀髮族。(記者黃鐘山攝)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市府鼓勵老舊建築物增設電梯,照顧年長或行動不便者上下樓,修正「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要點」,明年並首度編列增設電梯補助經費1500萬元,未來超過15年的5層樓以下公寓,只要所有權人全數同意,並領取電梯建築許可就能申請。每案補助總工程費最高45%,且以1000萬元為限。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全台超過20年以上的老舊公寓有351萬戶,由於建築法規定6層樓以上建築才須設置昇降設備,因此5層樓以下公寓多無電梯,銀髮族或行動不便者出入非常不便;而台灣逐漸邁入高齡社會,5層樓以下建築物增設電梯的需求日殷,卻受限建築法及法定空地不足問題,很難增設。
內政部營建署為此,除已修法讓5層樓以下建築物,增設電梯可不計入建築面積外,今年進一步放寬昇降設備規格,只要是5層樓以下的公寓住宅,就可使用較節省空間的升降機,同時也放寬申請建築執照的同意門檻。
台中市府今年5月也配合修正「台中市建築風貌及環境景觀改造補助要點」,針對屋齡達15年以上老舊公寓建築物,除原有外觀立面修繕外,還將增設電梯納入補助範圍。
都發局說,市府過去每年編列1000萬元,補助建築物外觀立面修繕,今年將增設電梯納入補助,並於明年預算編列1500萬元;每案補助總工程費最高4成5,以不超過1000萬元為限;但個案情況特殊,經審查小組審議通過並經該局核定,得酌予提高,並以總經費7成5為上限。
都發局局長王俊傑表示,增設電梯補助預算,將提送議會審查,盼市議會支持。若獲議會通過,明年起,5層樓以下老舊公寓申請電梯補助,如果取得該棟建築所有權人全數同意,並領取電梯建築許可,即可提出申請,而且辦法簡易,可跳脫冗長的都更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