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無人機 擬15公斤以上需核照
無人機有法可管了!民航局近日邀集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開會,將提出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明定自用無人機將以重量十五公斤為區隔,十五公斤以上的無人機需向民航局登記,操作者也必須考照通過。圖為中科院展示的小型紅雀無人機。(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無人機有法可管了!民航局近日邀集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開會,將提出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明定自用無人機將以重量十五公斤為區隔,十五公斤以上的無人機需向民航局登記,操作者也必須考照通過,十五公斤以下的無人機則授權地方政府管理;而營業用的無人機則需全部納管登記,操作員也必須考照,不得做為送貨用途。
中國觀光客今年七月在台操控無人機誤撞台北一O一,因當地屬飛航管制範圍,遭民航局開罰三十萬元,但也因此爆出無人機在台灣無「法」可管的窘境。
民航局日前邀集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開會討論,擬定民用航空法草案,針對無人機進行規範,初步將無人機區分為營業用與自用兩種,其中營業用途的無人機必須登記,操作者也必須通過考照,自用的無人機則以十五公斤作為分界,不論飛機本身、操作者與管理單位都不同。
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指出,自用的無人機在十五公斤以下將視為休閒娛樂用,飛機不須登記、操作者也不用考照,飛航管轄則授權地方進行區域管制,若有違規則交由地方縣市政府來處理,罰金則比照交通違規;十五公斤以上的無人機不論是自用或營業用,由於飛機已經登記,且操作人員有執照,一旦違規擬開罰十萬元以上;若在機場附近範圍操作無人機,直接影響到公共安全,開罰金額擬從卅萬元起跳。
民航局表示,目前有關無人機規範仍屬草案階段,最終仍須由交通部定案,未來法規一旦三讀生效上路,民航局將承辦十五公斤以上自用無人機,及營業用無人機的登記與考照業務,完善後續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