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寬頻2頻段釋照 5家業者11月競標
NCC公布行動寬頻業務(4G) 2500MHz及2600MHz頻段釋照作業申請廠商,共有5家業者提出申請。(資料照)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公布行動寬頻業務(4G) 2500MHz及2600MHz頻段釋照作業申請廠商,包括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台灣之星、亞太電信均提出申請,預計於本年10月中旬完成第1階段資格審查後,由NCC公告競價者名單,本年11月初再進行第2階段競價作業。
NCC表示,依據行政院104年2月13日院臺經字第1040123257號公告、電信法第14條第6項授權訂定之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及NCC 104年7月8日第651次委員會議決議,現階段開放申請行動寬頻業務執照使用頻率為2500MHz及2600MHz頻段,營業區域為全國,發照方式採先審查、後競價兩階段程序辦理。
目前2500MHz及2600MHz頻段僅剩全球一動在北區尚有30Mbps頻寬還在使用,當初是申請無線寬頻接取業務(WBA)用於提供WiMAX服務,執照有效期到年底,目前已經申請換照,如果換照通過可再使用6年。
此次釋出無線頻譜資源總計頻寬190Mbps,既有4G電信業者未來整合2012年所標到的頻譜整合後,配合聚合載波技術,理論上最大頻寬速度瞬間最高值可達300Mbps,不過消費者實際速度仍得依當時網路壅塞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