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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華光社區 學生苦行控訴國家暴力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與聲援團體廿四日重返華光社區舊址,控訴政府的強制迫遷以及司法打壓。(記者鍾泓良攝)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與聲援團體廿四日重返華光社區舊址,控訴政府的強制迫遷以及司法打壓。(記者鍾泓良攝)

2015/04/24 16:57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華光社區強拆經過兩年,除了居民仍未安置,5名聲援者於8日也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50天。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與聲援團體24日重返華光社區舊址,5名被告以各背著20公斤重的棧板的「苦行」方式,控訴政府的強制迫遷以及司法打壓。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表示,五名在2013年4月23日參加守夜晚會的聲援者在漫長的兩年的過程訴訟被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50天。但被告與律師調查相關證據及勘察當天錄影畫面,拼湊出當天的完整面貌,就越發覺國家違法強拆以及司法成為打壓抗爭的工具。5名被告背起寫著「強拆暴政,判我五十天」的20公斤重棧板,以苦行的方式徒步至法務部、高等法院並到地院遞狀聲明上訴。

五名被告之一的古振輝表示,學生兩年前就是因為「強拆暴政、罰款殺人」這句口號聲援華光。他大罵,如果兩年前他們真的成功妨礙公務,「現在這裡不會是一個都沒有人在住的空地!」

幫助聲援者辯護的司改會律師高涌誠表示,明明就是公家單位法務部的土地,卻以私地主的方式跟當地居民進行民事訴訟、民事強制執行收回土地,免除了安置、協商等應盡的政府義務。他表示,「司法就像一個人肉攪拌機。」部分學生因為現實考量不願意跟政府纏訟,但這五名被告在調查證據後,更堅定認為警方是違法執行勤務。

高涌誠強調,他當了快20年律師,從來沒看過民事強制執行的案件會有百位警察為債權人排除抗爭。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並沒有要求大安分局派出大規模警力跟封街,而當天警力遠高於實際要求,沒有遵守法院執行的依據。

 五名華光聲援被告背起寫著「強拆暴政,判我五十天」的廿公斤重棧板,以苦行的方式徒步至法務部、高等法院並到地院遞狀聲明上訴。(記者鍾泓良攝)

五名華光聲援被告背起寫著「強拆暴政,判我五十天」的廿公斤重棧板,以苦行的方式徒步至法務部、高等法院並到地院遞狀聲明上訴。(記者鍾泓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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