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聽證會 不同意核心網路共用
2015/04/13 20:50
〔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針對亞太電信與國碁電子合併爭議召開「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合併涉事業計畫書監理聽證會」,NCC平台事業管理處處長陳國龍表示,不同意核心網路共用,亞太與國碁都已收到罰單。
NCC邀請交通部、公平交易委員會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等9位利害關係人及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等3個法人團體與會,針對涉及行動寬頻業務經營者合併時,事業計畫書中關於基地台數量、基地台電波人口涵蓋率、傳輸速率、平均頻譜使用效率與系統服務容量等應履行義務及核心網路合併或共用等議題舉行聽證。
台灣之星副總經理方修忠認為,業者執行行動寬頻業務申請合併前,應先完成原事業計畫書所規劃及承諾的事項,業者既向社會大眾承諾蓋兩套網路,但卻發現有業者自己沒有核心網路,而去使用其他業者的網路,是違反「管制合約」。
亞太資深協理柯志宏則表示,市場競爭變化瞬息萬變,NCC應遵重市場機制運行,允許電信事業可在等於或優於原事業計畫承諾之原則下,變更事業計畫書,以求最大之事業經營彈性。
NCC表示,各界意見予以尊重,將彙整後提報委員會議討論,以作為後續研議相關監理機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