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日核災地區食品 可憑發票辦理退費
消費者買到來自日本五個核災地區的商品,可憑發票或商品至營業處辦理全額退費。(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來自日本核災福島、千葉、茨城、群馬、櫪木等地區生產的食品,疑似被業者偷天換日,更換生產地標籤進口台灣,流入知名賣場,新北市政府要求商品7天內全面下架,消費者可持發票、憑證或商品到通路商辦理退費。
新北市消保官室主任許宏仁表示,退費機制從寬認定,只要民眾購買的商品符合食藥署公布的294項產品清單,可憑2011年3月11日以後的商品發票或商品,到購買營業處辦理全額退費。
新北市法制局邀集盛裕、上煬、太冠、勵拓4家代理商開會,研擬退費方案,各家業者都願意提供退費,並承諾成立專戶基金共3350萬元,以示負責。
許宏仁表示,民眾可持發票到購買地點辦理退費,如果沒有發票,可查詢賣場消費紀錄,假如只有商品或包裝盒,請通路商現場打電話向代理商確認是否受理,萬一上述途徑都無法進行妥適處理,請向新北市消保官申訴,消保官會協助消費者找業者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