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哺集乳室 補助可達2萬
2015/03/13 15:58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去年12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公布,增訂僱用250人以上就要提供哺(集)乳室,勞動部宣布,雇主提供員工哺(集)乳室納入補助範圍,最高2萬元。
勞動部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轄表示,法令規定2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要為員工設哺(集)乳室,但不到250人的事業單位也可申請補助,希望今年可補助100家設置哺(集)乳室。
由於是要提供受僱者親自哺乳或收集母乳的場所,位置應便於受僱者使用,設有明顯標示,且鄰近洗手台或提供洗手設施,隱密、安全,採光和通風都要良好,基本設備包括靠背椅、桌子、電源插座、母乳儲存專用冰箱及有蓋垃圾桶,並應訂定使用規範。
雇主申請補助,可於104年5月31日前向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補助申請書表可至企業托兒網(網址:http://childcare.mol.gov.tw)或勞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下載,如有疑義,可電洽免付費專線0800-0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