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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是啥 台電、IPP都說不知

花蓮和平火力發電廠。
(資料照,記者王峻祺攝)

花蓮和平火力發電廠。 (資料照,記者王峻祺攝)

2016/05/04 06:00

〔記者林筑涵、張慧雯、楊雅民/台北報導〕針對民營電廠一毛未付的用戶公積金,台電發言人蕭金益昨表示,台電只是電業經營者,並非管理電業的主管機關,是否依法收取或是如何執行應不屬於台電權限,相關細節可能需要去問能源局。

台泥資深副總黃健強表示,當初和平電廠與台電簽的是商業合約,合約中並沒有該條款,公司也不清楚該法令,強調會和律師再把合約內容研究清楚。

台塑麥寮電廠總經理曹明說明,有關民營電廠回饋部分,依據台電與麥寮電廠間的購售電合約,只有「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促協金)」,過去幾年來已回饋逾百億元。曹明坦承「沒聽過用戶公積金」,但他強調,台塑集團一向守法,若真的該繳、就一定會繳。

曹明說,購售電合約並未規範促協金「執行方式」與「範圍」,且從歷年來主管機關及台電公司函示,也都顯示「促協金」是由麥寮電廠自行檢討運用;經統計,台塑企業麥寮園區整體回饋項目如麥寮鄉、台西鄉的居民健保補助、電費補助與路燈費補助、農業發展安定基金、道路養護公共基礎建設等,到前年底總額已達九十七.五億元,去年還提撥一.五億元給雲林縣政府,作為社會福利相關措施使用,至今逾百億元。

對於突然冒出來的「用戶公積金」;曾任中油石化事業部執行長、中油副總經理的曹明坦言「沒有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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