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彰檢上訴9大理由/頂新舉越南文件 稱沒黑心油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召開記者會對頂新案再提上訴。(記者陳冠備攝)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頂新黑心油案彰檢上訴駁法官九大缺失,頂新集團發表聲明指出,沒有證據顯示頂新製油自越南進口的原料油來自病死豬,原料油中所含微量重金屬並不等同有摻偽假冒,重金屬在油品精煉過程中可去除,不構成犯罪。
沒證據顯示原料油 來自病死豬
頂新聲明稿指出,以食用級規格進行豬油等採購、報關、受檢與繳稅,頂新製油向越南貿易商大幸福公司購買的是「原油」,台灣雖然沒有對「原油」規定詳細標準,但必須是從「健康豬屠體」熬製而成。
頂新指出,越南的官方函文說明大幸福公司的上游,有相關的合格證明與來源證明,並沒有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形,「黑心油」在本案不存在;經法院傳喚的證人胡大光證詞,亦「確認越南應該沒有病死豬流通在市面上」。
頂新表示,彰檢在起訴書中並未指本案油品為回收油或餿水油;頂新製油的成品油也都沒有重金屬超標,原料油中所含微量重金屬並不等同有摻偽假冒;相關鑑定人皆表示,重金屬在油品精煉過程中可去除,精煉是國際油品大廠正常且必要的程序,不構成犯罪。
聲明稿指出,頂新製油以食用級規格進行採購、檢驗與進口報關,並繳交二十%的食用油關稅,在港邊等待政府抽驗,取得食藥署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始入關;合法依規採購,並且如實申報。
尊重彰檢上訴 盼社會理性討論
面對一審宣判結果帶來的社會意見分歧與爭議,頂新表示,尊重彰檢提起上訴的程序,期透過司法審理化解相關疑慮,盼社會能夠回到理性公平的討論基礎,並給予司法獨立審判的專業空間,以維護台灣民主法治社會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