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助求償 尋求授權委託書
八仙樂園抽乾水池,出租業者辦彩色派對,未向觀光局申請同意,屬違規行為。(記者羅沛德攝)
侯友宜︰該負責的業者 一個都跑不掉
〔記者何玉華、吳亮儀、賴筱桐/綜合報導〕八仙樂園塵爆受害者後續如何求償?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指出,積極協助受害當事人求償,必要時會提出民事的假扣押,目前已將八仙樂園列為共同加害人求償;行政院消保處則建議,受害者可「直接」向各縣市消保官申訴,不管是以刑事附帶民事或團體訴訟的方式向業者求償,消保處都會全力協助。
對此意外,保險理賠上限僅五千萬元,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昨天強調,市府求償一定會超過保險金,一定會掌握所有業者,「該要他負起責任的,一個都跑不掉,絕對不輕易縱放任何人,我們要他為四百九十四個受害者負起所有責任!」
八仙在新北有80筆不動產
根據新北市地政局清查,八仙樂園業者在新北市有八十筆不動產。黃怡騰表示,未來的法律行動都必須獲得當事人的授權委託,目前市府已派同仁前往各醫院關懷,徵求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為啟動團體訴訟的法律程序準備。
黃怡騰說,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條,廿人以上委託,即可由消保團體提起團體訴訟,目前尚未統計取回幾份委託書。
受害者可向消保官申訴
除了新北市,行政院消保處昨天也和觀光局、金管會、法務部、法律扶助基金會、雙北市政府的消保官開會,達成三項共識:第一項就是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可以受理這次事件的受害者消費申訴案;第二,金管會將提供承保這次案件理賠事宜的兩家保險公司泰安及蘇黎世聯絡窗口,給各地方政府消保官,協助及時提供理賠諮詢服務。
最後,若雙方無法以協商解決時,可以「刑事附帶民事」或提起團體訴訟;若採「刑事附帶民事」方式,消保處將請法扶基金會參考新修正的法律扶助法,將此意外列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協助被害者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