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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驅離 議員:該下台的是王卓鈞

2014/04/13 06:0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上千名民眾「路過」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要求分局長方仰寧下台,台北市議員吳思瑤昨指出,以警察權行使層面來論,方充其量不過是連帶擔保人,群眾嗆聲搞錯對象,真正要「踹共」下台的是警政署長王卓鈞。

吳思瑤認為,太陽花學運警力維安處置失當及過當,警政署把「指揮權」與「執行權」全推給台北市警局,狡猾龜縮退居二線,撇開政治上的債務人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不說,就警察權行使層面而言,該負責的人其實是王卓鈞。

吳思瑤說,中正一分局的勤務範圍只包括博愛特區、立法院、行政院周邊的北市公共道路區域;而指揮鎮暴維安是中央層級的警政署,因此不論是三二三行政院的國家暴力或四一一立院正門的驅離行動,都是保安警察的權責範圍,警政署應全權承擔「指揮責任」,北市警察只是配合警力調度與執行,屬支援執行者的角色。

吳思瑤表示,王卓鈞利用警政一條鞭的制度陷阱,把指揮責任全推給北市,中正一分局成了吃力不討好的代罪羔羊,方仰寧也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方違背不驅離立院周邊群眾的承諾,雖然應該檢討,但她更不能容忍耍詐脫責的王卓鈞,置身事外,將責任撇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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