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求償39.6億 仍在一審
2018/02/03 06:00
〔記者溫于德、陳永吉/台北報導〕樂陞董座許金龍昨遭判刑十八年,除刑事責任外,後續要面對民事賠償恐怕更驚人。投保中心去年八月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代一萬九九七九名投資人向許金龍等廿七個對象連帶求償卅九.五九億元,全案於台北地院審理中。
投保中心表示,樂陞案的民事求償部分,預計還需要一段時間才會宣判,但刑事判決下來後,民事庭應會參考刑事判決結果。據悉,投保中心求償的對象,除了許金龍與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三名獨董外,還包括樂陞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前財務長謝東波、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與康和綜合證券等。
北院上月十五日提訊許金龍時,許仍否認犯罪,還抱怨檢察官自收押、偵查到起訴花一一七天,他被偵訊時間卻只有二九○分鐘,「平均一天只有兩分半的時間答辯」。
對於投保中心指控他操縱股價、內線交易等,許則以櫃買中心於去年一月十九日提出的分析意見書,指櫃買中心曾認定本案「不具內線交易事實」,質疑檢方說法與公正機關的分析相悖,盼法官採信櫃買中心看法,判他免賠。
另外,投保中心案發後聲請假扣押百尺竿頭公司所有、市值約七億元的樂陞股票獲准,另為投資人向百尺竿頭及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樂陞大股東「MEGA Cloud」求償四十六億二九九○萬餘元,北院去年八月十八日全數判准,全案已上訴二審。
北院判決認定,百尺竿頭以公開收購名義,拉高收購價格至每股一二八元,吸引投資人買進樂陞股票,樫埜由昭再藉機將樂陞公司債轉為普通股,並在證券市場賣出獲取暴利,到了公開收購到期日時還故意不支付收購對價,害投資人損失四十六億餘元,所有被告對此均有責任,應連帶賠償所有款項。